装饰过的载体,注定了欲望和贪婪,是会不定期被其勾引。买书如山倒,读书如抽丝,在一堆精装书面前,在电子屏幕间隙,翻阅以遮眼,不佞读尽,但很快就能感受郁达夫买书的状态:“经济不充裕,想买的书不能买,所感到的痛苦,比肉体上的饥寒,还要难受。”

去除外在的富饰,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获得乐趣和求知。本质上是为了生活或繁殖,当然喜欢美丽的可人儿。但那些鲜美滚烫的可人,与自己又有什么关系。翻精书本,Kindle只能甩一边,告诉我怎么能一样?指望Plastic Logic公司继续努力,造福下一代。

在追求余外感受的活动上,字典上把这件事情定义为艺术。字典中,也有个解释很奇妙:艺术是除了科学以外,其他可以选择去学习之事。这就说明,编字典的人,与艺术之间是不太好的婆媳关系,主观上对艺术是鄙疑的。如果这样,科学也可以类似定义,是除了艺术以外,其他可以选择去学习的东西。

在完成主要功能的前提下,附加其他的美感,算得艺术。美感不是吃喝拉撒,不是所有人都能敏感得感受和需要,所以有人认为,搞艺术的都是无产出分子,吃白饭而已,在关乎到宇宙和人类发展的事业上,艺术就不值一提。

艺术关注的是片刻的瞬间,游离的关照,潜在的作用科学无法取代。其的确是让人头痛的事情,看不到,摸不着,虽然有点样式主义,但人潮的趋涌决定了艺术是好是坏。而一旦上升到集体主义,是好是坏就会打点折扣,人类作为一个整体之后,往往显得傻愣和愚蠢,缺失独立思考能力。

学校里,教授C++的老师说,编程,要编成一种艺术,就跟瓦匠和竹匠一样,字母堆积起来,显现大物。我编程一般,主要是因为数学和物理不好。数学和物理有艺术吗?人家说有,公式看起来美,写起来简洁,能够描述宇宙万物,就是登峰造极的艺术。

往外面看,街上各种事业都加上艺术来吹嘘其中的奥秘之不可达性。比如,爱的艺术,写作的艺术,滑冰的艺术,修脚的艺术,泡茶的艺术,走路的艺术,甚至蹲茅房压水花的艺术。